【司法王】評論
刑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 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ckvhome】評論
(A)甲係受上級長官乙強制,不可主張緊急避難阻卻違法,甲有罪:因甲未受有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法益上之急迫危難(刑21)(B)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故甲之行為不得依刑法第 21 條阻卻違法,甲有罪(29台上721判例)(C)甲係受上級長官乙強制,不得已簽辦結報誤餐經費,不至於欠缺期待可能性之極端程度,無阻卻責任事由,甲有罪(D)甲明知命令違法,仍成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公文書罪(29台上721判例).
【SeniorHan】評論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壹)依法令之行...
【摩埃】評論
<2021/10/18>~最新解析~摩埃解題~快速破題~======只說重點,不講廢話=======上級長官的違法命令如果沒有書面證據,只是口頭陳述,千萬別照做,因為無法阻卻違法,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