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有關「不罰後行為」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竊盜行為人將贓物予以毀損為適例
(B)收受他人的贓物之後,再將贓物賣給別人為適例
(C)前罪已充分評價被害法益,所以後行為無需再罰
(D)前後二罪的行為主體必須相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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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宗介】評論

(B)  選項是 數罪併罰

奉尚弼】評論

與罰的後行為,意指行為人為了保全、利用或處分其先前行為之不法所得,所為之後行為,如果並未擴大先行為所造成的法益侵害,則為先前之犯罪所吸收,而不再另行處罰,例如犯竊盜罪後處分其贓物之行為,可能另行構成之侵占罪,即屬竊盜罪之與罰的後行為。但是犯竊盜罪後處分其贓物之行為,如係售予不知情之第三人,由於其詐欺之行為超越了原來竊盜罪所造成的法益侵害範圍而另又對第三人製造新的法益侵害,所以並不屬.....看完整詳解

幸運上榜貓】評論

(B)收贓物再賣給他人為數行為侵犯★★★,...

摩埃】評論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