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4 以下何者是代行告訴人地位取得的方式?(A)司法官得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B)告訴乃論之罪為了加快起訴可指定代行告訴人(C)被告得指定代行告訴人(D)檢察官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指定代行告訴人
【評論內容】
先釐清一下告訴人的定義,讓大家了解為什麼只能透過檢察官。
首先,法院有所謂"不告不理"原則,除非透過自訴、公訴,否則不會進行任何判決。(交付審判是裁定)
而告訴,是被害人或特定關係人向偵察機關提起,等偵查完畢後,最後由檢察官起訴(注意,這個起訴也算公訴)。所以這就是原因。
【評論主題】44 以下何者是代行告訴人地位取得的方式?(A)司法官得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B)告訴乃論之罪為了加快起訴可指定代行告訴人(C)被告得指定代行告訴人(D)檢察官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指定代行告訴人
【評論內容】
先釐清一下告訴人的定義,讓大家了解為什麼只能透過檢察官。
首先,法院有所謂"不告不理"原則,除非透過自訴、公訴,否則不會進行任何判決。(交付審判是裁定)
而告訴,是被害人或特定關係人向偵察機關提起,等偵查完畢後,最後由檢察官起訴(注意,這個起訴也算公訴)。所以這就是原因。
【評論主題】44 以下何者是代行告訴人地位取得的方式?(A)司法官得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B)告訴乃論之罪為了加快起訴可指定代行告訴人(C)被告得指定代行告訴人(D)檢察官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指定代行告訴人
【評論內容】
先釐清一下告訴人的定義,讓大家了解為什麼只能透過檢察官。
首先,法院有所謂"不告不理"原則,除非透過自訴、公訴,否則不會進行任何判決。(交付審判是裁定)
而告訴,是被害人或特定關係人向偵察機關提起,等偵查完畢後,最後由檢察官起訴(注意,這個起訴也算公訴)。所以這就是原因。
【評論主題】44 以下何者是代行告訴人地位取得的方式?(A)司法官得依聲請指定代行告訴人(B)告訴乃論之罪為了加快起訴可指定代行告訴人(C)被告得指定代行告訴人(D)檢察官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指定代行告訴人
【評論內容】
先釐清一下告訴人的定義,讓大家了解為什麼只能透過檢察官。
首先,法院有所謂"不告不理"原則,除非透過自訴、公訴,否則不會進行任何判決。(交付審判是裁定)
而告訴,是被害人或特定關係人向偵察機關提起,等偵查完畢後,最後由檢察官起訴(注意,這個起訴也算公訴)。所以這就是原因。
【評論主題】16 祥宇平時積極關心國家大事,最近他有意籌組「公民最大黨」,號召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監督政府。在我國,祥宇必須依(甲)法令的規定,向(乙)機關登記,才能成立該團體。上述中甲和乙應分別依序填入下列何者
【評論內容】
回樓上,改法了就改答案,才不會讓其他人搞混掉,不是很好嗎?
【評論主題】33.關於現行法律體系對違法失職公務員之行政制裁,下列何者錯誤?(A)記過 (B)降職 (C)撤職 (D)拘留
【評論內容】
沒錯喔,是包含懲戒跟懲處。
只不過已經有懲戒的話,是不能再罰懲處。
【評論主題】18 犯最重本刑為 3 年以上 10 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分別為幾年?(A)追訴權時效 20 年,行刑權時效 30 年 (B)追訴權時效 10 年,行刑權時效 15 年(C)追訴
【評論內容】
殺人罪已經修法,無追訴權時效(限有發生死亡結果,未遂依舊有追訴時效)
【評論主題】上訴人若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時,應如何處理?(A)審判長例外許其不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B)審判長選任公設辯護人為其訴訟代理人(C)上訴人得依訴訟救助之規定聲請第三審法院為之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D)
【評論內容】
公設辯護人是刑事才有。
【評論主題】21 關於民事訴訟第一審判決不服者,其上訴期間為何?(A)自判決書送達後起算10 天(B)自判決書送達後起算20 天(C)自法院判決日起起算20 天(D)自法院判決日起起算10 天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
再審:20日
上訴:20日
【評論主題】20 關於民事訴訟第二審以及第三審程序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第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原則上為法律審(B)第二審時當事人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但當事人於第三審時不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C)第二審及第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則相反,只有第二審強制律師審
【評論主題】9 我國在2009年曾受邀以來賓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 。針對國際組織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我國在國際組織的參與名稱皆為「中華臺北」 (B)「世界衛生組織」屬於全球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評論內容】雖然台灣不是世界銀行的成員,但卻是亞洲開發銀行的成員,以中國臺北的名義。目前,台灣加入的三個國際組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009 年政府為了刺激經濟,依據立法院所通過的「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發放「消費券」,請問此一條例的性質為何?(A)財稅法(B)民法(C)刑法(D)行政法
【評論內容】
是行政沒錯,但位階沒到法律,如果你要看仔細的話,網址在這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40019
因為這是"辦法",嚴格來說,是屬於行政命令
【評論主題】23 法院之判決,如忽視假執行之聲請,應如何救濟?(A)法院得依職權為更正裁定(B)法院得依職權為補充判決(C)法院得依職權停止訴訟程序(D)該判決視為無效
【評論內容】
如果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影響到判決的,則是再審、上訴。
【評論主題】43 依刑事訴訟法有關告訴乃論之罪之告訴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及於他人(B)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C)告訴乃論之罪
【評論內容】
樓上的意思是,這題沒答案了,因為通姦罪除罪化了
【評論主題】8 對於法院書記官之處分,關係人應如何救濟?(A)提起上訴 (B)提出異議 (C)提起抗告 (D)提出申訴
【評論內容】再議則是: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向原檢察官、直接上級檢察長、檢查總長提出再議。
【評論主題】11 「養生就是把生命的苦痛取消,讓天真回來,讓美好回來,怎麼樣才回得來?把迫使天真美好消逝的因素取消,不要在乎成敗,不要在乎得失,不要在乎利害、禍福,不要在乎新舊、貧富,你把這些放開後,就是完全的自
【評論內容】只要看到"養生"兩字,有很大的概率指道家
【評論主題】9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大法官審查之對象?(A)立法院與行政院間之憲法權限爭議 (B)高等行政法院判決(C)財政部函釋 (D)憲法第81條之疑義
【評論內容】依107年修法,108年7月4日生效之新法,判例、決議同大陸法系,已非法源,不具法令效力,亦不再得為違憲審查客
【評論主題】9 我國在2009年曾受邀以來賓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 。針對國際組織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我國在國際組織的參與名稱皆為「中華臺北」 (B)「世界衛生組織」屬於全球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評論內容】
雖然台灣不是世界銀行的成員,但卻是亞洲開發銀行的成員,以中國臺北的名義。
目前,台灣加入的三個國際組織有:
世界貿易組織(WTO)-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
亞太經合會(APEC)-中華台北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臺北
【評論主題】21 關於民事訴訟第一審判決不服者,其上訴期間為何?(A)自判決書送達後起算10 天(B)自判決書送達後起算20 天(C)自法院判決日起起算20 天(D)自法院判決日起起算10 天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
再審:20日
上訴:20日
【評論主題】20 關於民事訴訟第二審以及第三審程序之比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第二審為事實審;第三審原則上為法律審(B)第二審時當事人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但當事人於第三審時不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C)第二審及第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則相反,只有第二審強制律師審
【評論主題】43 依刑事訴訟法有關告訴乃論之罪之告訴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及於他人(B)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C)告訴乃論之罪
【評論內容】
樓上的意思是,這題沒答案了,因為通姦罪除罪化了
【評論主題】9 我國在2009年曾受邀以來賓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 。針對國際組織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我國在國際組織的參與名稱皆為「中華臺北」 (B)「世界衛生組織」屬於全球性政府間國際組織
【評論內容】
雖然台灣不是世界銀行的成員,但卻是亞洲開發銀行的成員,以中國臺北的名義。
目前,台灣加入的三個國際組織有:
世界貿易組織(WTO)-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
亞太經合會(APEC)-中華台北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臺北
【評論主題】46 甲因心肌梗塞送公立醫院急救,經醫師乙急救後脫離險境,甲為酬謝乙,致贈價值數萬元之金牌一面給乙,乙亦予以收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成立對於公務員職務上之行為行賄罪 (B)甲成立對於公務員違背
【評論內容】
回樓上,是不會,不成立受賄罪的要件,但大概會遭到懲處之類的處分。
【評論主題】43 按照我國目前最高法院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 10 條之公務員?(A)偵查犯罪的檢察官 (B)執行勤務的警察 (C)教學研究的大學教師 (D)開工程標的鄉長
【評論內容】
老師,是否為刑法上的公務員,還是看要看是否為行政職。
像是私下變造學生成績會以公務員犯法論處。(我之前學校老師,就這樣搞我過,只是當時還沒想到可以這樣告)
【評論主題】49 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於下列何種情形取得犯罪所得者,不得沒收?(A)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B)因他人違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C)犯罪行為人為他人實行違法行為
【評論內容】
D選項我隨便舉個例子,有錯還請糾正。
甲有收集乙畫家多幅名畫,後來乙被他人所殺,而乙的畫作變成遺作,因此增值,甲藉機賣出。----這是因他人違法行為導致本身原有財產升值而出賣取得的例子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ㄧ下,如果問題改成
甲醫師為乙畫家主治醫師,且甲有收集乙幅名畫。甲為了讓名畫增值,惡意調高藥物記量達到致死劑量,而乙因此死亡。甲藉機賣出因乙死亡而增值的名畫,取得利益
那麼甲的罪行被發現後,那麼其犯罪利益該怎麼處理???
【評論主題】19.關於刑法第 125 條濫用追訴或處罰職權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警察人員 (B)本罪屬瀆職罪之一種(C)本罪設有加重結果犯之處罰規定 (D)本罪包含意圖取供而施脅迫之行為
【評論內容】
首先先分兩點來看
濫用追訴
追訴是檢察官的權力
處罰職權罪
罰之執行也是檢察官。
【評論主題】30 伴隨產業結構改變而失業的勞工,政府用下列何種方式最能對症下藥?(A)加強教育與職業訓練,增加就業能力 (B)提供求才求職的資訊,加強就業媒合(C)採行擴張性貨幣政策,刺激景氣復甦 (D)採行緊縮
【評論內容】之前不知道是哪一屆個公民也有考過類似的,是在問於如果把國家經費花在教育上,會不會提升競爭力。
【評論主題】27 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應依其中價額最高者核定(B)原告應負擔的對待給付,應從訴訟標的之價額中扣除(C)以一訴附帶請求其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
【評論內容】
純粹考法條...
【評論主題】35 關於遺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B)受遺贈人於遺囑發生效力前死亡者,其遺贈不生效力(C)遺贈附有義務者,受遺贈人以其所受利益為限,負履行之
【評論內容】
順便補充一下,如果遺囑人後悔遺囑設定時(比如甲的遺囑是要把遺產分給有人乙,可是兩人交情變差,甲不想把遺產分給乙了),不是修改遺囑,而是設新遺囑喔
【評論主題】36 甲為精神病患,受監護宣告。關於甲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甲的母親乙死亡後,甲不可繼承乙的財產(B)甲無行為能力(C)甲無權利能力(D)若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予丙,則甲丙間之租賃契約效力未
【評論內容】
回樓上,甲都已經是受監護宣告者,法律上是無行為能力之人,當然不會有無權代理或無權處分。所以D選項正確答案是,此契約無效
【評論主題】43 關於刑法上公務員瀆職罪章之各罪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公務員雖期約賄賂,但只要沒有實際收到賄款,即不成立犯罪(B)公務員雖收受賄款,但只要不從事違背職務之行為,即不成立犯罪(C)公務員廢弛
【評論內容】
瀆職罪是侵害國家法益之罪,圖利國庫並沒有侵害國家法益。
各位可以查這題
44 下列關於正當防衛的要件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犯瀆職罪章之罪,任何人均可對其主張正當防衛
(B)必須是面對現在不法侵害
(C)防衛行為過當得減輕其刑
(D)阻卻違法的正當防衛,法律規定的效果是不罰
答案A
有,裡面有網友提供詳解,就不轉載了。
【評論主題】34 甲起訴乙請求給付買賣價金新臺幣 80 萬元,乙聲明以其對甲的 100 萬元借款債權為抵銷,以抵銷成立而判決駁回甲的起訴,對此判決:(A)僅甲得上訴 (B)僅乙得上訴 (C)甲、乙均得上訴 (D)
【評論內容】
回8樓,你說的是刑事訴訟的,這題是民事訴訟。
1.第一審之終局判決:
(1)原則—第一審終局判決得上訴二審:中間判決及裁定僅為終局判決之準備,不得單獨對其上訴。
(2)例外—第一審終局判決不得上訴二審:
A.訴訟費用之裁判(民訴§88):非對本案裁判有上訴時,不得聲明不服。
B.除權判決(民訴§551):僅得向同級法院提起撤銷之訴,不得以上訴方式救濟。
【評論主題】9 某縣自治條例依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機關逾 1 個月未為核定與否之決定時,應如何處理?(A)逾期視為否准,該縣政府不得公布 (B)逾期視為核定,該縣政府得逕行公布(C)逾期視為否准,該縣政府應
【評論內容】
函報---向上級報告
【評論主題】44 關於刑法第 134 條準瀆職罪成立要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須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或方法而犯罪(B)須故意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犯罪(C)所犯者若為特別法所定之罪,仍有準瀆職罪之適用(D)所犯
【評論內容】
回yuan
可以去查
37.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犯刑法瀆職罪以外之各罪者,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這種犯 罪一般稱為:
(A)身份犯
(B)故意犯
(C)職務犯
(D)準職務犯。
答案D
這題的解析
【評論主題】48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 230 條妨害風化罪之適格告訴人?(A)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B)配偶(C)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D)本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評論內容】
不知道這樣理解對不對,我看了些法條發現,基本上對於 直系卑親屬 告 直系尊親屬 的規定,其實是蠻嚴格的,向誣告罪裡
"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裡面就沒有提到意圖陷害卑親屬的法條。
【評論主題】50 下列有關沒收特別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A)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判決宣示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B)法院對於參與沒收程序之聲請,於裁定前應通知聲請人、本案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
【評論內容】
說真的,這題只是嚇人用的,故意寫一大串混淆考生...不然答案超簡單的
(A)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判決宣示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用常理想也知道,參加程序怎麼會在言詞辯論後參加的呢?之後參加還要再開辯論不是很麻煩嗎...
建議考生利用圈關鍵字或刪去法的方式做題,這樣面對這類型的題目才不會慌
【評論主題】12 下列何者為公務員懲戒法上的懲戒種類?(A)警告 (B)剝奪、減少退休金 (C)降階 (D)罰勤
【評論內容】
這裡順便說下,免職跟免除職務事不一樣的。
雖然這麼說,不知道是記憶有錯還是怎麼樣,記得有些題目老是喜歡把免除職務跟免職當作是相同的詞。
所以看到免除職務跟免職的時候,各位考生一定要注意其他選項有沒有不合理之處。
【評論主題】19.關於刑法第 125 條濫用追訴或處罰職權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警察人員 (B)本罪屬瀆職罪之一種(C)本罪設有加重結果犯之處罰規定 (D)本罪包含意圖取供而施脅迫之行為
【評論內容】
首先先分兩點來看
濫用追訴
追訴是檢察官的權力
處罰職權罪
罰之執行也是檢察官。
【評論主題】46 關於刑法第 134 條「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必要 (B)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C)限於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 (D)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
【評論內容】
各位可以去查這題
37.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犯刑法瀆職罪以外之各罪者,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這種犯 罪一般稱為:
(A)身份犯
(B)故意犯
(C)職務犯
(D)準職務犯。
答案D
這題有,也有人提供詳解,我就不轉載了。
還有職務犯跟身份犯的定義是不同的。
【評論主題】46 關於刑法第 134 條「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以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必要 (B)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C)限於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 (D)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
【評論內容】
歷年常考"得"跟"應"的差別,考生要十分注意
【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屬公示送達之原因?(A)住、居所不明(B)掛號郵寄無法送達(C)因住居於法權所不及之地,無法以其他方法送達(D)被告被關在監獄
【評論內容】
D選項
第 56 條 前條之規定,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不適用之。 送達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人,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線上測驗: /item-33+%E6%96%87%E6%9B%B8%E9%80%81%E9%81%94%E6%96%BC%E5%9C%A8%E7%9B%A3%E7%8D%84%E6%88%96%E7%9C%8B%E5%AE%88%E6%89%80%E4%B9%8B%E4%BA%BA%EF%BC%8C%E6%87%89%E5%A6%82%E4%BD%95%E9%80%81%E9%81%94%E6%96%B9%E7%94%9F%E6%95%88%E5%8A%9B%EF%BC%9F++%28A%29%E9%80%81%E9%81%94%E7%B5%A6%E4%BB%A3%E6%94%B6%E4%BA%BA%28..-138904.htm#ixzz5aJ2HAilN
【評論主題】44 所謂不告不理原則,係指下列何者?(A)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檢察官不得開始偵查 (B)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C)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予以審判 (D)同一案件已經提起自
【評論內容】
新手殺手題(笑)
所為不告不理是用在法院訴訟,跟檢察官可說是半點關係都沒有。意思是:法院沒有收到起訴,不會審判。
告訴乃論:檢察官可以去主動偵查起訴,也可以不理。民眾可以起訴,也可不可起訴。
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就算不想管還是得管。民眾不想起訴,檢察官還是會提起公訴。
【評論主題】40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刑法上的公務員?(A)依水利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相關規定而設置之農田水利會會長(B)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C)依船員法第 59 條
【評論內容】
要區別是不是刑法上公務員,最簡單的一點是看有沒有行使"依法行使公權力"
像ABC三答案都是有法律依據且行使權力的。
【評論主題】44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 A 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 B 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 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 B 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評論內容】
這裡補充一下
20 甲涉嫌在強制性交乙過程中過失導致乙死亡,檢察官雖僅對強制性交部分起訴,但法院仍得對致死部分審判。此關係下列何種原則?
(A)不起訴不可分原則
(B)告訴不可分原則
(C)起訴不可分原則
(D)審判權不可分原則
答案C
刑訴267條(公訴不可分原則=起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評論主題】9 關於憲法之修改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B)憲法修正案提出後,應公告半年(C)公告半年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
【評論內容】
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注意!!!
雖然好像跟修憲無關(我還沒完全了解),但也是相當重要的。今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以後對大法官釋憲的條件有改一些,請各位考生要注意!!!
像立委提出釋憲,從原本三分之一降為四分之一就好了。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以法律條文明文規定之類推適用?(A)準用…規定 (B)依…之規定 (C)另以法律定之 (D)有同一之效力
【評論內容】
順便說下重點題目
107 年 - 107 地特五等 法學大意#73724 10.10 關於類推適用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條所稱「準用」與類推適用相同(B)得藉由類推適用,取得處刑之依據 (C)類推適用的前提是法律有漏洞存在(D)類推適用不是法律補充方法
答案C
之前去查發現 準類只是與類推適用 "類同"並不是相同。
【評論主題】42 關於刑之酌科及加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刑法第 58 條所稱因犯罪所得之利益,包括犯罪行為後所可能得到之利益(B)刑法第 59 條之酌量減輕其刑,必於犯罪之情狀,在主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C
【評論內容】
A選項,第58條所指利益是指金額,並不是其他如前幾樓所講當選利益等,
【評論主題】33 甲向乙出售 A 商品,其價金給付請求權因數年間未行使,致消滅時效完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得拒絕給付甲該筆價金(B)甲的價金債權消滅(C)乙仍為履行而支付該筆價金後,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
【評論內容】
消滅時效,只有義務存在,責任不存在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上之瀆職罪?(A)枉法裁判罪(B)凌虐人犯罪(C)投票行賄罪(D)委棄守地罪
【評論內容】
回airforce
去查下
37.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犯刑法瀆職罪以外之各罪者,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這種犯 罪一般稱為:
(A)身份犯
(B)故意犯
(C)職務犯
(D)準職務犯。
答案D
身份犯跟職務犯是不同的,裡面有人有提供解析,我就不轉載了。
還有公文裡的身份的"份"不是"分"喔。
【評論主題】甲受聘擔任某私立中學入學考試命題委員,收受某家長A所致贈之紅包10萬元後,竟將該年度入學考試之試題卷交付A。A之子B,在難度頗高且競爭激烈下,遂因此順利錄取。以下敘述,何者正確?(A) 甲收賄而洩題,
【評論內容】
因為是私立的,重點又是非行政職,當然是非刑法上的公務員。
【評論主題】伍、語文航海圖 一、下列新詩為徐志摩偶然,請閱讀並回答問題。(每題三分,共六分)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
【評論內容】
83 下列何者屬於非正式團體? (A)學校社團 (B)公司 (C)學校(D)政黨。
答案:A
高中公民好像很多矛盾的題目...之前還遇過緊急命令程序問題:
一般認為: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總統發布 立法院追認
但有年答案是 總統發布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立法院追認,解析說緊急命令是總統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