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甲與乙結婚,生有三個女兒丙、丁、戊。丙因未婚生有二子庚及辛,曾與其母乙發生重大爭吵及言語侮辱情事,而遭甲表示剝奪其繼承權。丁則於甲生前即已向甲表示,當甲百年後將拋棄繼承權。設甲死亡時留有遺產現金
15 甲與乙結婚,生有三個女兒丙、丁、戊。丙因未婚生有二子庚及辛,曾與其母乙發生重大爭吵及言語侮辱情事,而遭甲表示剝奪其繼承權。丁則於甲生前即已向甲表示,當甲百年後將拋棄繼承 權。設甲死亡時留有遺產現
24 甲與配偶乙約定以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雙方並有三個子女丙、丁、戊。丙男已婚,生有 A、B 二子。丁女未婚生子 C。丙在繼承開始後依法拋棄繼承,丁則因偽造遺囑被發現喪失繼承權。甲死亡後,留下財
四、甲與乙結婚後生有三子丙、丁、戊,丙娶己生有 A1、A2 二子,丁娶庚生有 B1 一子,戊娶辛生有 C1、C2、C3 三女。嗣乙女早逝未有遺產,後來甲死亡時遺留財產總值新臺幣 1,800 萬元。【題
38. 甲男、乙女為夫妻,育有丙、丁、戊三子。丙男與己女結婚,生有A、B二子。丁男與庚女結婚,生有C女。甲男曾因口角與戊子發生衝突,遭戊毆打成傷,但甲選擇原諒。後甲、丙因車禍雙亡,不知死亡先後。甲應繼
37 甲男與乙妻生下丙與丁二子後,乙妻死亡。甲男又續弦戊女為妻。丙男與己女結婚育有 A 子,丁男與庚女結婚,也生有 B 子與 C 女。丙男與丁男對戊女不滿,共同對戊女重大侮辱,而被甲男認為不孝,並聲明
36 甲男與乙女結婚,婚後 2 年生下女兒丙。之後,甲又與單身之丁女外遇,而生下兒子戊,甲對戊有撫育之事實。甲男死亡後,留下大筆財產,應由何人共同繼承?(A)乙、丙、丁、戊 (B)乙、丙、戊 (C)乙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三十餘年,乙一方面忙於家務,另一方面亦為甲事業上之得力助手。甲與乙生有二子(丙及丁),而丙已離婚,且生有二女(戊及己)。丙結婚時,甲曾贈送丙 1000 萬元購屋。此外,甲亦給予丁 1
24 甲喪妻,有乙、丙二子。乙與丁女結婚後育有一子戊。甲因失智與乙共同生活中常造成家庭紛亂。某日吵鬧,戊持刀殺甲致甲於死,而受刑之宣告。 乙自責甚深,不久亦死亡。乙死亡,其繼承人為何? (A)丁 (B
20.甲、乙為夫妻,生有子女C、D。C未婚,但是D與丁結婚,生有二子A與B。某日,甲、C、D因意外身故,不能判定死亡時間先後。甲有遺留新台幣 120 萬遺產。下列敘述何者為是?(A)甲的繼承人是乙、C
23 甲男乙女婚後生有一子 A。甲乙於民國 105 年間依法出養 A 與未婚之丙男。108 年 7 月間甲死亡。109 年 5 月間,丙與乙結婚,婚後生一女 B。 110 年 4 月間,乙丙遭意外,乙
24 甲與乙結婚,生有丙子、丁女,收養戊女。乙先甲而死亡,甲再與己結婚。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1,200 萬元。甲生前曾贈與丙200 萬元為營業之用,贈與丁價值 400 萬元房屋作為結婚新居,贈與戊 10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生有一子丙,嗣又在外與丁女通姦,生有一女戊,甲均按月支付戊女生活費。乙女因難耐寂寞,而與己男發生婚外情,而生有一子庚。則:若甲死亡時,其遺產應由何人繼承?又若甲將其遺產全部遺贈於丁
二、甲與乙結婚後,生有一子丙,茲因甲、乙不睦,協議離婚,辦妥離婚登記,但未能就丙之親權行使達成協議,甲乃依民法第 1055 條第 1 項「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
10 甲未婚生有乙、丙、丁三子,某日甲因細故與乙口角,乙遂憤而毆打甲成傷,當時丙雖在場,然畏懼乙身強體壯,並未勸阻。甲心灰意冷,當場表示自己百年後,乙不得繼承其財產;事後更逢人便訴說丙也不孝,未挺身護
10 甲喪妻,生有乙、丙二子。乙、丙各自婚嫁,生活無虞。甲與未婚之妹妹丁女共同生活。甲為照顧丁女,立遺囑將其所有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遺贈丁女。甲死亡時,丁得獲多少金額之遺贈? (A) 600 萬
【題組】二、甲男與乙女結婚時,由甲贈與乙 100 萬元作為聘金。婚後甲、乙陸續生有丙、丁二子,而丙有 A 子,丁有 B、C 二子。當長孫 A 論及婚嫁,甲高興之餘,於 A 結婚時贈與現金 100 萬元
四、甲男與乙女結婚,生下丙子後,乙因病去世;甲續絃娶丁女為妻,扶養丙長大成人。丙經商有成,家財萬貫,娶戊女為妻;惟丙因遺傳其母乙女之病,婚後不久即去世,並無子女。戊女年輕貌美,於丙去世後,改嫁己男。就
49. 紅綠色盲為常見之一種遺傳疾病。圖 14 為此疾病發生之譜系圖,方形表示男生,圓形表示女生,實心為患紅綠色盲者,空心為辨色正常。甲與乙皆辨色正常,婚後生有二男丙及丁,皆為紅綠色盲者。戊擬與丁結婚
25 被繼承人甲,有配偶乙、子丙與母丁,下列何種情形,丙不喪失其繼承權?(A)丙脅迫甲撤回對丙不利之遺囑 (B)丙故意致丁於死,而受刑之宣告 (C)丙對甲有重大侮辱,經甲表示丙不得繼承 (D)丙在繼承
7 甲生前製作自書遺囑,將八分之一的遺產遺贈友人乙,其餘遺產未分配。甲死亡時,其繼承人為女兒丙。乙發現遺囑後,認為八分之一太少,擅自拿筆將其改為「六分之一」。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A)乙得八分之一、丙
二、甲男與乙女結婚,兩人身無分文,白手起家,育有丙、丁、戊三女。丙已婚,育有庚、辛二子,丙於民國(下同)104 年 1 月病歿,庚向法院聲明拋棄對丙之繼承權。甲嗣於 105 年 5 月死亡,丁、戊對庚
2. 2015年甲之元配去世後,甲依乙女的要求辦理宴會,公開宣布兩人結婚。但因為女兒丙與養子 丁的反對,甲並未與乙辦理婚姻登記,2016年初甲因病去世,留下與弟弟戊共同掌管之家族企 業。有關遺產繼承問
34.2015年甲之元配去世後,甲依乙女的要求辦理宴會,公開宣布兩人結婚。但因為女兒丙與養子 丁的反對,甲並未與乙辦理婚姻登記,2016年初甲因病去世,留下與弟弟戊共同掌管之家族企 業。有關遺產繼承問
23. 2015年甲之元配去世後,甲依乙女的要求辦理宴會,公開宣布兩人結婚。但因為女兒丙與養子丁的反對,甲並未與乙辦理婚姻登記,2016年初甲因病去世,留下與弟弟戊共同掌管之家族企業。有關遺產繼承問題
27 甲與乙共有 A 屋,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甲死亡後,其妻乙、女兒丙、養子丁共同繼承原本甲的二分之一應有部分,乙與丙則擅自將該二分之一應有部分出賣並移轉於戊,依實務見解,是否符合法律規定?(A)符合
一、甲因為工作繁忙,所以委任其好友乙,並授與乙代理權,代為與丙洽談購買丙所有之 A 車之相關事宜。稍後,甲與乙因細故發生爭吵,甲一怒之下向乙表示撤回其代理權。乙之代理權雖遭甲撤回,惟乙卻仍以甲之名義與
第二題:甲 30 歲時與乙結婚,其後並育有丙、丁二子,婚後 8 年某日甲外出衝浪而失蹤,2 年後乙與戊再婚並將甲遺留之財產 200 萬元全數用於婚禮之開支,請問:【題組】(一)甲失蹤後應如何聲請死亡宣
24 被繼承人甲有子乙、續弦之配偶丙與繼女丁及寡母戊。下列關於行為人對甲喪失繼承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乙故意殺害丁未遂而受刑之宣告(B)丙有重大虐待戊之情事,被甲發現,而表示丙不得繼承(C)丙偽造
三、甲男與乙女結婚,生下一女丙,甲嗣於民國(下同)91 年 9 月間死亡。經查甲與前妻生有丁、戊、庚三名子女,甲生前為自書遺囑,寫下「本人所有全部財產(A 地與 B 屋),由丁、戊及庚平均取得」之遺囑
37.單親之甲將子女乙、丙扶養成人,丙與丁結婚生有二子 A、B,後丙因意外死亡。10 年後,甲亦因心臟病發而過世,留有遺產 1,200 萬元,試問 A 能分得多少遺產?(A) 200 萬元 (B) 3
三、甲男(70 歲)與乙女(65 歲)為夫妻,二人結婚多年未有己出。甲之妹丙女與丈夫丁男育有二子:戊男與己男。戊今年 48 歲,與妻子育有二子,分別為 A 子(24歲,未婚)與 B 子(16 歲,未婚
10、 ( ) 甲與乙結婚,未生子女,嗣後甲死亡,遺有父母丙、丁,就甲之遺產,依民法規定各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為多少?(A) 乙、丙、丁各為 1/3 (B) 乙為 1/2,丙、丁各為 1/4 (C) 乙
36 甲男有寡母乙、配偶丙、子女丁與戊。丁已婚,生有 A、B 二子。丁早於甲死亡,甲死亡後留下財產 300萬元,應如何繼承?(A)丙、戊各得 150 萬元 (B)乙、丙各得 150 萬元(C)丙、戊、
三、甲有乙、丙、丁 3 子,乙結婚後育有戊、己 2 子,丙未婚但收養庚為養子,丁結婚後育有 1 子辛。乙、丙 2 人在甲死亡之前即已去世,甲留下遺產新台幣 100 萬元,而丁拋棄繼承。請問甲之遺產應如
33 甲有配偶乙及子女丙、丁,丙已結婚並生有二子 A、B,甲死亡時留有遺產三百萬,若丙先於甲死亡時,甲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A、B 得繼承遺產若干?(A)A、B 各得七十五萬 (B)A、B 各得一百萬(C
10 甲、乙為兄弟,父母、祖父母均已死亡。甲丙結婚後有丁、戊二子。乙未婚無子。甲先於乙死亡,乙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之遺產由丁、戊繼承 (B)乙之遺產由丙、丁、戊繼承 (
17 以下何者不是喪失繼承權之事由?(A)繼承人出家為僧或為尼(B)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C) 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D)以